黔南州四联动推进食用野生动物人工养殖退出处置补偿工作
自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后,我州加快推进食用野生动物处置,多方筹措资金,及时兑现补偿,稳步推进食用野生动物人工养殖退出处置补偿工作。
一是部门联动,推进处置。各县(市)组建由林业、农业、扶贫、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对养殖动物数量进行清点核实,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实施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的函》(林函护字[2020]50号)妥善处置动物,及时止损。经统计,我州共涉及食用野生动物人工养殖退出补偿户262户,动物150.31万只,截止8月底,已全部完成退出处置工作。
二是内外联动,综合利用。对具有药用、观赏价值的动物,在养殖户自愿前提下,州、县联席办积极对接省内外非食用野生动物养殖企业、动物园等转为非食用养殖,目前已有15户253只孔雀转为观赏养殖,3户5106条蛇转为药用养殖,联系金沙县、湖南省药用企业推动1.91万条蛇转为药用养殖。
三是州县联动,筹措资金。州林业局包片领导直接督促各县(市)政府,克服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和政府化债高峰期的困难,多方筹措补偿资金,确保及时兑现补偿资金给养殖户。截止目前,我州先行代为配套省、州资金,全面完成补偿资金兑现的县(市)8个,兑现补偿资金968.0511万元;完成县级20%补偿资金兑现的县4个,兑现补偿资金447.6762万元。
四是政企联动,推动转型。在政策方面给予退出养殖户最大的支持,鼓励养殖户通过多种形式实现转产、发展替代产业。指导养殖户充分利用现有固定设施转产养殖家畜家禽,推动企业顺利转型发展。如:原养殖竹鼠的三都县尧麓富民竹鼠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在已经开始试养火鸡和斗鸡。 (王丽娟、宋泽芬撰稿 蒙世家编辑 高治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