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今年以来,黎平县坚持把审计整改作为审计的头等大事来抓,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抓、部门主管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借助上级部署,提高整改督促层级。以贵州省审计厅开展2016年以来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为契机,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开展对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生态移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扶贫办、县扶投公司等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查。要求涉及审计问题整改的部门单位,对照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及时销号完成整改,做好整改材料收集。通过“回头看”问题整改到位96个,整改率100%,处理相关责任人员6人,其中警告1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
二是建立整改台账,整改形成动态管理。由上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计、扶贫项目资金审计和县审计局组织实施的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指出的问题,分别建立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由县审计局督促被审计单位按法定时限做好问题整改,并落实专人负责审计整改***工作,对照“清单”***督查,逐条落实整改“销号”。同时,对在落实审计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推动部门单位高效整改。对超出执行期限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下发审计整改提示单,及时***督办落实,持续***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审计指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将“治已病”落到实处。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工作的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抓、部门主管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即县委切实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及时讨论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的整改事项,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县委督查范围;县人大切实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监督,运用专题调研、询问、质询等法定方式,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整改;县政府切实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研究部署,制定审计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问题责任,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对照问题整改台账,及时销号完成整改,做好整改材料收集;县审计局切实履行***督促责任,强化***调度、督促检查、业务指导,认真核实问题整改措施和效果。
四是强化部门协作,构建整改工作合力。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公室、县财政局在问题线索移送、督促审计整改落实等方面沟通协作,对县审计局提请协助落实的审计整改事项,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和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处理,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整体联动、通力配合,推进审计成果共享,形成整改监督合力。同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审计整改结果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促使部门和乡镇(街道)全面抓好审计整改,确保应改尽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