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四举措助力农村土地污染防治
一是建立土地污染防治工作领导机制。成立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土地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设立办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土地污染防治的领导。
二是建立土地污染防治联动监管机制。县发改、住建、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依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共同监管土地污染防治。
三是建立农村土地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和考核机制。将土地环境保护成效评估与考核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以乡镇为考核单元,以土地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和监管情况、土地分级认定管理情况、农用土地环境保护监管情况、污染场地环境风险管控情况、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总量控制情况等为考核内容,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成效评估和考核,并建立问责机制,对未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以及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建立土地污染防治多渠道投入机制。拓宽土地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对接中央、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扶持政策,建立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县财政将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列入本级预算并逐年增加。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企业负责土壤修复和治理,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积极引进垃圾、污水处理第三方公司建设营运模式,推进土地污染防治市场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