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畅通四个渠道化解农村土地纠纷
随着全市农村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城镇化、工业化步伐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农村土地纠纷不断增多。为适应新形势下毕节试验区农村改革发展的需要,市农委畅通“四个渠道”有效化解农村土地矛盾纠纷,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通过窗口接待、受理农民来信来访。市农委专门抽派一名干部到市信访局农业信访接待窗口,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农村土地纠纷等问题进行认真解释、疏导,仔细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工作,正确引导农民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合理诉求。同时,农民群众可以直接到农经部门,反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农经部门会组成调查组,深入村组及农户家中,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信访人,做到农民来信来访案件件件有调查,件件有答复,件件有卷宗。
二是通过案件复核,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市农委针对农村承包土地权属、土地流转、征收补偿等纠纷,牵头调查处理,或联合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教育局等有关单位或部门,代市政府开展信访案件复核调查处理,有效化解了农村土地矛盾纠纷,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努力。截止到2015年7月31日止,共受理并调查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27件,其中:市政府李玉平副市长等有关领导签批信访复核案件15件,省信访局督办案件1件,市级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1件,市信访局召集市直有关单位集中进行土地纠纷研判1件,协助配合夹岩水库涉及土地权属争议问题调查处理9件。
三是通过调解仲裁,化解农村土地纠纷。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市农委推进各县(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员队伍及仲裁制度建设,健全了乡村调解、县区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为及时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上半年以来,各县(区)共调处纠纷235件,其中乡村调解168件,县(区)仲裁委调处45件,裁决22件。通过矛盾纠纷的完善处理,增加了农民进行土地流转的信心,也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土地流转双方的权益。
四是通过确权登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我市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总体稳定。但由于二轮承包基本是一轮土地承包基础上的延续,经过多年的发展变化,各地不同程度存在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不到位、变更登记不及时,承包地块四至不清、面积不准、空间位置不明,承包档案资料不齐等诸多问题,加上农村土地升值空间逐渐增大,存在许多农村土地矛盾纠纷隐患。当前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的就是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充分保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因此,开展确权登记颁证的过程,实际也是逐步化解农村土地权属纠纷的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