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建立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和村(居)退役军人双拥工作联络员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作用发挥,鼓励退役军人秉承人民军队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积极投身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中。近期,经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以中共黔南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关于组建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和村(居)退役军人“双拥”工作联络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认真贯彻******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推进“双拥”工作和平安黔南建设,引导和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鼓励退役军人在“双拥”共建、应急保障、扶危济困、平安建设、参与社会建设和热心公益事业等方面贡献智慧力量,在全州建立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和村(居)退役军人“双拥”工作联络员。
《通知》强调,各县(市)要积极招募退役军人志愿者,并引导其进行注册;在各村(居)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组织能力的退役军人党员同志中,明确一名“双拥”工作联络员,协助村支两委和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好“双拥”、平安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要建立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州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的规范管理。
《通知》明确志愿者服务队和“双拥”工作联络员的服务内容主要有:一是围绕“急、难、险、重”任务开展志愿服务。在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卫生防疫、设施抢修等工作中,组织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参与。二是围绕“双拥”工作开展志愿服务。积极支持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支持部队建设,走访现役和退役军人家庭及优抚对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宣传退役军人或驻地现役军人在脱贫攻坚、抢险救灾、志愿服务等工作中的先进事迹,营造“双拥”工作浓厚氛围。
三是围绕平安建设开展志愿服务。加强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和相关政策宣传,围绕平安黔南建设等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排查、化解本地退役军人领域矛盾问题,为平安黔南建设建言献策出力。
《通知》要求,各县(市)要积极认真推进落实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组建和明确退役军人“双拥”工作联络员的有关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鼓励、支持退役军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提供必要的帮助,确保退役军人志愿者参加活动有途径、为民服务有方向、展示风采有舞台、志愿服务有实效。
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