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毕节市签订县乡村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
12月7—9日,在全市新一轮退耕还林现场推进会上,毕节市副市长李玉平与全市11个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签定了《毕节市县乡村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简称《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各县区要按照《毕节市荒山绿化三年行动方案》,2014年12月至2017年9月前,全面完成荒山造林绿化任务19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00万亩,人工促进封山育林***万亩,封山育林30万亩,要确保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面积核实率和保存率95%以上。每年度打造500亩以上示范点。
《责任书》要求,各县区要成立由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荒山造林绿化指挥部,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建立联络联系制度,及时解决相关问题。认真编制县级和乡级荒山绿化实施方案,实行任务、责任、资金、考核“四到乡”制度,逐级签订荒山造林目标责任书并确保责任落实。建立“政府定价、专业生产、就近育苗、定向供应”的种苗供应机制和先建后补的营造林工作机制,切实解决营造林供苗与栽植、栽植与经管、造林与群众意愿“三脱节”问题。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进行施工,严格把好造林设计、种苗、栽植、抚育、管护和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提升造林质量。
《责任书》指出,要建立“政府投资、部门筹资、企业出资、社会集资、劳务折资”的荒山造林绿化多元投入机制,严格按要求匹配建设经费。按每亩不低于5元的标准配套工作经费,保障设计、检查验收等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荒山绿化相关资料,确保完整、规范和安全保管。建立信息调度制度,按时统计调度,及时、准确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明确将荒山造林绿化纳入区对乡(镇、办事处)目标考核内容,严格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