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拟将停止推广36个主要农作物品种
毕节市拟将停止推广36个主要农作物品种
据悉,在毕节市推广使用的主要农作物品种中,部分品种因种性退化、抗逆性降低、适应性变差或有明显缺陷等原因,有可能给农业生产带来安全隐患。为了进一步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规范种子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贵州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贵州省主要农作物品种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毕节市农委以毕市农通〔2013〕114号文件决定停止推广原毕节地区审定、认定的水稻品种3个(毕粳22、毕粳38、毕粳39);玉米品种24个(毕单2号、毕单3号、毕单4号、毕单5号、毕单6号、毕单8号、毕单9号、毕单10号、毕三(1)号、毕三(2)号、毕三(3)号、黔西4号、织金1号、织金2号、贵毕402、贵毕302、改良贵毕201、毕玉1号、毕玉2号、毕玉3号、毕玉5号、登海3638、方玉1号、方单1号) ;大豆品种1个(毕春豆2号);小麦品种5个(毕麦10号、毕麦11号、毕麦13号、毕麦15号、毕麦26号);马铃薯品种3个(毕薯1号、毕抗01、毕抗02)共计36个自停止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经营和推广。
(市农委 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