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确定一批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试点单位
我区确定一批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试点单位
近日,行署明确毕节市、织金县、赫章县3个县市,毕节市大银镇等30个乡镇,毕节市生机镇生机村等300个村为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试点单位,进一步深化我区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
行署要求各试点单位务必按照有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选准突破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抓好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林业合作经营体系、规范的森林资源流转体系、科学的林业发展支撑体系和高效的林业管理体系等的配套改革。努力在林地林木流转、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林权抵押贷款、林业社会化服务、政策性森林保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方面取得突破。建立健全促进林业发展、林农致富和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为全区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探索有效路子,推动试验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吴道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