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全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今年以来,锦屏县在巩固2019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扩面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大病保险“应助尽助”、医保待遇“应报尽报”。
一是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参保。贫困人口应参保75153人,已参保75153人,参保率100%;边缘户应参保3488人,已参保3488人,参保率100%。
二是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资助兑现。第二季度动态调整后贫困人口参保资助75153人954.16万元,动态调整新识别或其他原因全额缴费应回补资助资金518人63050元已全部兑现到位。
三是全面落实医保扶贫政策待遇。截至7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7951人次,发生医疗费用3900.99万元,三重医疗保障“一站式”即时结报2985.26万元,明确专人对统筹区域外住院医疗费用进行排查,1—5月份,共兑现符合医疗救助175人次45.02万元。
四是落实大病专项救治做到应治尽治。确定县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对于25种大病,各乡镇卫生院建立救治台账,实行动态追踪管理,截至4月底,全县大病病人总数达1449人,救治144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27人,非建档立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27人,普通人群59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住院治疗4***人,病情稳定纳入家庭医生签约规范服务363人,大病救治100%。
五是落实好医保便民惠民政策。强化对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易地移民搬迁安置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实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报、出院“一单清”便民惠民政策。截至7月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6087人,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人数达3431人,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人数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