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多措并举抓实抓稳就业扶贫工作
(一)持续夯实“一个基础”,对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动态更新***管理。紧紧围绕“户户见”数据库,持续通过网格员对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情况进行动态更新,保持数据的精准度,对新增未就业人员开展岗位推荐3个以上,积极组织培训等相关服务,进一步巩固就业成果。
(二)千方百计稳住已就业人员就业岗位。一是稳住到省外务工的群众就业。持续加强与杭州对口帮扶城市和广东、福建等劳务输出集中地协作对接,认真落实好两地稳岗就业协议,充分发挥劳务联络站作用,联动在对口帮扶地辖区内确定1-2个企业建立榕江外出务工稳岗监测点,并加大在外务工人员就业走访调查,切实抓好榕江县籍务工人员特别是贫困劳动力在外就业动态***监测,一旦出现裁员或人岗不适等导致人员失业或可能返乡回流的,及时会同帮扶城市人社部门等帮助协调推送岗位,做好就业服务,确保稳在当地。同时,加强对返乡回流人员摸排,***监测返乡趋势,掌握返乡原因和就业意愿,制定应对措施,提早抓好失业风险防范,进一步通过送岗位***、电话回访、见面会等方式及时推送岗位,帮助返乡人员及时返岗转岗就业。二是持续抓好政策落实促进县内稳定就业。全面落实扶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农民工返岗就业二十四条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主动兑现阶段性减、免、缓社会保险费扶持,大力支持县内企业发展,稳定现有岗位,创造新兴岗位。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进全县稳就业、保就业工作。
(三)制定就业脱贫奖励政策,促进就业稳岗增收。为确保我县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劳动力实现快速就业增收、稳岗增收,确保“稳定就业一人,稳定脱贫一户”目标。制定出台《榕江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转移就业脱贫奖励办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搬迁户家庭成员任意一人自2019年10月以来务工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具收入证明后,将给予省内就业500元,省外就业给予10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