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五项措施强化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采取五项有效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严格审前调查。对法院或监狱依法可能实行非监禁判决的案件,市司法局接到委托调查通知书后都严格要求司法所进行调查,拿出调查意见,上报评估委员会审议,提出最后评估意见并反馈给委托机关。
二是严格监管。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每个月,司法所的同志至少到社区服刑人员家中走访一次,不定期进行电话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思想情况。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汇报一次,随时掌握服刑人员的行为动态,严格执行“双八”管理和“周电话、月见面”制度,保证了我市全年服刑人员零人脱管。
三是全面使用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市司法局对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信息及时进行录入,实现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步管理。
四是加强辽宁省社区矫正管理平台管理。市司法局对全体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手机定位监管,确保随时掌握他们的动态,及时对他们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矫正和警示。
五是与市移动公司联合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台。市司法局通过此平台每周向矫正对象发送信息,时刻提醒他们要做到“五要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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