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实现社保扶贫二清零一落实目标
近年来,黔南州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作机制、定期调度督导”三措并举,高效推进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的参保工作,提前实现了社保扶贫“二清零一落实”目标。
据介绍,“二清零一落实”目标一是16-59周岁贫困人员参保动态清零;二是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享受城乡养老保险待遇动态清零;三是落实好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代缴政策。
为确保社保扶贫工作深入推进与落实,2019年4月,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黔南州社保扶贫“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工作方案》,对社保扶贫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提出详细措施及步骤,并对全州各县(市)提出工作要求。
号准“底脉”才能对症下药。为全面摸清底数,根据《关于坚持问题为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开展建档立卡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摸排的通知》,黔南州各级人社部门建立与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的信息对接机制,每月从扶贫、民政、残联部门获取贫困人员基础数据进行比对,夯实基础数据,利用“人社扶贫信息平台”进行数据核实,重点筛选2020年1月至6月年满16周岁和年满60周岁的贫困人口,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重度残疾人纳入参保代缴范围,并实现部门间参保数据实时共享,确保数据更新及时、准确有效。针对国家脱贫攻坚考核反馈的整改问题,通过部门协同,逐个突破,逐个解决。
“众人拾柴”才能火焰高涨。为了全面落实社保扶贫政策,黔南州成立黔南州促进社保扶贫“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工作开展,建立月、周工作进度通报制度,由领导小组动态调度各县(市)“二清零一落实”进展情况,对进展较为缓慢的县(市)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市)采取网格化工作办法,把未参保的贫困人口信息发到乡镇,落实到每一村、每一户、每一人。并落实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代缴政策,确保扶贫代缴政策及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其中,都匀市通过调动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人员、驻村扶贫干部等力量的方式,进村入户开展社保扶贫政策宣传,对贫困人员讲清参保权益和代缴优惠政策,动员其参保缴费。
变化的数据是有力的说明。截至2019年12月末,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1.45万人,60岁以上参保待遇领取人员51.57万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67.82万人参保,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6.88万人。截至2020年6月15日,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22.66万人,60岁以上参保待遇领取人员52.02万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68.77万人已全部参保,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17.03万人已全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全州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代缴已完成8.9万人的身份标识、申报、复核和个人缴费推送税务系统操作等各项工作,提前完成了社保扶贫“二清零一落实”目标任务。
此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要求做好60周岁以上未享受任何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核查工作,在推动应保尽保的同时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系统中做好标识,直接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且支付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