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八个强化措施严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为加强汛期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防范措施,镇远县实施“八个强化”工作举措着力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组织研判可能引发的各类事故风险,辨识危险因素,制度防范措施,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做到超前防范;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县级领导多次带队开展汛期安全检查,确保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地质灾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建筑工地、山塘水库、旅游景点、水上交通、校园安全、电力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汛期以来全县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8条,现已完成整改620条,隐患治理工作严格按照“闭环管理”要求,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管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重点时段风险防控工作。结合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县安委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相继印发一系列工作方案,组织召开防汛工作会议10余次,对安全监管、隐患排查及风险管控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系统部署安排,确保各阶段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托“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为载体,组织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入户走访、发放资料、悬挂标语、设立报刊和网站专栏、发送短信、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县共组织宣传咨询日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悬挂标语横幅600余条、发送宣传信息5万余条,播放公益广告43次、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61次,全面提升了群众应急避险能力。
五是强化应急调度值班值守工作。全县各乡镇、重点部门、重点企业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汛期开展预警信息调度29次,保障全县各乡镇、重点部门工作调度畅通、人员到岗到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能快速高效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各山塘水库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安排专人负责,定时开展巡查工作,确保灾情险情发生后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是强化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联系气象、水务等重点部门建立联合会商及预警预报制度,及时发送气象预报及灾害预警信息48260条,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各乡镇及重点部门的配合协作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应急队伍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水平。
七是强化灾后救助工作。强化应急保障工作。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各类应急物资准备到位;规范应急救援现场处置程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灾情核实和上报工作,并统筹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及灾后重建工作。受强降雨天气过程影响镇远县遭遇5月下旬和6月上旬两次较大洪涝灾害,全县受灾人口38173人,农作物和经济作物受灾面积23328.30亩、成灾面积2033.45亩、绝收面积1525.65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107.34万元。开展灾后救助累计发放帐篷31顶、折叠床25张、夏凉被25床、棉被9床、床单3床、春秋装6套、短袖T恤6件、枕头3个,惠及22户89人。
八是强化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紧急突发事件、重点风险隐患等各类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收集数据和内容精准明晰,报送程序准确、信息发送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