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六注重六强化狠抓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
近年来,我州始终坚持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理念,按照中央、省委、州委有关精神要求,结合黔南实际,坚持节水优先,注重立法工作强化水资源管理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注重绿色发展强化水生态文明建设、注重示范引领强化节水标杆建设、注重宣传引导强化节水护水意识提升、注重水价改革强化差别水价倒逼产业转型,全面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我州不断加强水资源保护地方性立法,相继出台《黔南州剑江河流域保护条例》《黔南州樟江流域保护条例》《黔南州涟江流域保护条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剑江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为依法管水治水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在全省率先出台《黔南州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地方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办法,积极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生态补偿、执法联动机制、第三方治理等,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编制完成州县两级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告,委托水利部水规总院等资质高、实力雄厚的勘测设计单位开展了水量分配、河流健康评估、重点区域水资源配置、节水型社会建设等规划编制工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州水资源节约、保护、开发利用提供可咨询、可利用的科学依据。我州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严格执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完成县城总规、工业园区、农业园区以及磷化工产业发展等23个规划水资源论证审批。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严格执行用水总量红线控制制度,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实施节水评价,全面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申请,从严叫停节水不达标的项目,推行水效标识、节水认证和信用评价,从源头把好节水关。全州抢抓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机遇,全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完成黔南州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和都匀市、惠水县省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实施了都匀三江堰、都匀经开区杉木湖、龙里贯城河及三都石龙过江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等一批水生态示范工程,有效改善了区域水环境质量,先后在瓮安、惠水、荔波、都匀、都匀经济开发区、龙里等举办了水生态文明黔南论坛,得到社会各界以及水生态文明领域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认可,水生态文明已成为黔南靓丽的名片。目前,州、县两级水利机关以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全面完成水利机关节水标杆建设,为全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建设节水载体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我州采取奖补方式完成黔南师院等5所学校合同节水管理示范项目建设,高校节水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1个大型灌区和6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任务,节水改造灌溉面积达36万亩,年新增节水能力约1257万立方米,为助力黔南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另外,我州坚持广泛动员,持续发力,不断健全节水公众参与机制,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贵州生态日”等宣传节水护水知识,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水资源节约保护,营造全民节水爱水护水的浓厚氛围。我州大力推进农业水价改革,通过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三小”工程等农田水利项目的不断投入,逐步完善了部分区域的灌溉系统,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先后将贵定、惠水、龙里、罗甸等县列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按照类型、区域、取水方式等选取不同的农业产业园区实施改革,因地制宜制定农业水价。12县(市)根据县域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城市供水差别水价,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深化城市水价改革,建立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体现市场供求、耗水差别、供水成本的多层次供水价格体系,适当拉大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用水的差价,淘汰高耗水高排放高污染的落后生产方式和产能,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据了解,在下步工作中,我州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开展,坚持新发展理念,继续深化水资源管理改革创新,制定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拿出具体工作措施,重点围绕“全面节水、合理分水、管住用水”,全面提升水资源管理和服务基层群众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