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推行村民自治助力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从江县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同时注重推行村民自治,主要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努力推行村民、强化民主自治、强化以法治村、强化以德树新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从江县压实村、(居)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村(社)支两委包片、组干部包组、帮扶干部包户严格落实基层社会治理责任“三包”制度;定期开展巡逻应急队员工作会、月季度工作例会和重大敏感节点安保维稳部署会,定期分析研判社会治理工作,做好治安防控和各类问题的发现、上报、处理。
二是强化民主自治。从江县加强阵地文化建设,建立贵运、广龙、美娥等社区党建文化广场,按照“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标准对村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规划改建;充分发挥村法律诊所、村调委会、村老年协会作用,健全多元化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实施“群众提事、党群议事、组织实施、结果交账”工作法,让群众参与议事、参与管理、参与监督。
三是强化以法治村。从江县由村(社)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和治安巡逻员等组成21支法律宣传队伍,累计开展院坝法治讲座110场、发放宣传资料***00余份,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发放印有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和举报热线标识的手提袋10000余个;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强化镇村组三级治安巡逻,织密治安防控网。
四是强化以德树新。从江县依托新时代大讲堂、村民课堂、道德讲堂等方式,展开“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村民树立“忠”“孝”“善”“诚”四种理念;开展“感动人物及身边好人”表彰大会,评选表彰“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先进人物,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