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12月1日正式实施
11月12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新闻发布会,对《条例》颁布实施进行发布。
会议现场
据介绍,《条例》共六章三十九条,分别为:总则、规划、建设、其他规定、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总则5条、法律责任6条、附则3条,规划和建设共21条。2021年9月29日,《条例》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德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事关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条例》的制定和出台,是依法治教的需要,是顺应时代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的现实需要,对促进我州幼儿园规划建设有序发展、扩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缓解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等必将发挥积极而深远的作用。
副州长丁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大意义。要强化组织领导,采用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条例》贯彻实施。要压实法定职责,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提高民众参与度,确保《条例》落地生根,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