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召开黔南州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推进会议
5月10日,受州人民政府文永生副州长委托,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仲成鹏组织召开《黔南州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推进会议,听取了今年以来立法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推进下一步立法工作的具体措施。州人大环资委相关负责同志,条例起草组州建委、州国土资源局、州民政局、州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仲成鹏副秘书长指出,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州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3月16日,州政府印发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会上,州建委分管负责人汇报了本次立法的起草准备工作、工作方案、人员安排、调研计划、工作进度等情况。州人大环资委负责同志对立法工作的常规工作步骤进行了讲解。
仲成鹏副秘书长对各部门各单位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是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制度保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性工作,对于解决当前我州广大农村地区自然资源保护和建设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打造美丽生态宜居新黔南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就深入推进立法工作,仲成鹏副秘书长重点强调了以下几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做好立法工作作为事关全局、事关全州的大事予以重视,增强立法计划的严肃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立法工作,亲自研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亲自协调解决立法中遇到的问题,为顺利开展立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要组建专门团队。起草部门要要成立专门的草案起草小组,从本单位、本系统的法制科室和有关业务科室抽调懂法律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骨干组成相对稳定的起草班子,全程负责地方性法规调研、起草、论证、征求意见、报送审查和审议等所有立法环节的工作,明确责任,明确进度,责任到人,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
三要深入调研论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认真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立法经验,结合我州实际,把立法调研论证贯穿于整个立法过程,尽可能把我州的情况掌握得全面准确,对外地的经验做法了解清楚透彻,问题看得清、摸得准,解决问题的思路清、措施实,从而使得地方性法规制度设计科学严密、切实可行。
四要广泛征求意见。坚持民主立法,让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立法过程中来,是立法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要完善立法工作者、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尊重基层实践经验,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要进行认真梳理、深入研究、科学采纳,使得地方性法规草案在起草阶段就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五要注重沟通协调。立法工作涉及面广,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要坚持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起草部门要主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不同意见和认识上的分歧,特别是对职责不清、职责交叉、体制不顺、机制不全等问题,州政府法制办要积极协调,力争达成共识。
六要科学把握工作进度。起草部门单位,要定期向州人大汇报草案起草工作进展情况,对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敏感、复杂问题,要及时向州人大沟通请示汇报,确保政府立法计划如期完成,为建设我州美丽生态宜居新农村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