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财政局四举措助推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平稳工作
稳就业是“六稳”之首,为确保黔东南州疫情防控期间就业稳定,黔东南州财政局有效采取四项举措,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全力发挥财政保障作用,力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州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及时下达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下达2020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7746万元,用于对单位和个人的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扶贫援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和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就业创业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二是及时拨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按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9〕19号)文件,及时拨付各县(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3670万元,用于全州企业职业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及就业重点人群培训。
三是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放宽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标准,调整为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申请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对疫情期间承诺不裁员、少裁员的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中小参保企业,返还标准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的50%提高到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黔东南州财政局已划拨人社部门失业保险金3291万元,由人社部门按实际审核情况发放稳岗返还。
四是全力做好阶段性减免社保、医保工作。从2020年2月起至2020年6月止,免征全州参加社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加社保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减征对除机关事业单位外的其他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从2020年2月起至2020年4月止,对参加社保的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黔东南州财政局积极配合人社、医保部门统筹测算全年社保基金收入,全力做好保险费的减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