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开展精准脱贫建档立卡和脱贫项目资金专项检查
近日,黔南州纪委、州监察局印发《黔南州开展极贫乡(镇)、一类贫困乡(镇)精准脱贫建档立卡和脱贫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根据方案,从今年11月25日起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州2个极贫乡(镇)、15个一类贫困乡(镇)精准脱贫建档立卡和脱贫项目资金开展专项检查,着力发现和精准识别脱贫项目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基层脱贫攻坚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此次专项检查,既要检查脱贫工作责任部门是否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州有关要求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主管部门是否按照要求严把审核关,狠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着重对滥用职权、行贿受贿、优亲厚友以及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进行核查。又要重点检查目前正在实施的脱贫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各脱贫项目实施单位、责任部门在脱贫项目资金申报、使用、管理等环节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套取挤占、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问题;检查脱贫项目实施情况及取得效果,重点从脱贫项目审批程序是否规范,项目批准资金、内容、规模与实际是否一致等方面核查。
方案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民生监督组要注重将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同时进行,确保案件查办和监督检查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及时显现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民生监督组要创新工作方式,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查办案件。对于违规违纪事实清楚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立案,做到快查快结;对于情况复杂的问题线索,要集中研判,周密安排,科学组织开展摸排工作;要建立问题台账和案件台账,对问题核实和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督促。
方案要求,要深刻剖析发案原因、作案手段和监管漏洞,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和向有关部门通报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完善体制机制的意见建议。针对精准脱贫建档立卡工作和基层脱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特点,努力改革创新,积极谋划有利于发现问题的举措和办法,抓早抓小,严肃整治基层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压实两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