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举措做好新冠肺炎工伤认定工作
疫情发生以来,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迅速响应,及时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迅速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防控主体责任,通过三项举措,切实解决疫情期间工伤认定工作。
一是加强内部防控。积极推行“不见面”服务,切实做好工伤保险服务窗口的疫情防控工作,为工作人员配备必需设备,科学安排业务办理流程,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办理业务情况,严格按照疫情防控预案做好消毒、防护,切实保障职工群众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结合业务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疫情期间办公情况及时公布,随时更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认定工伤的人数,并及时上报。
三是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做到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立办立结,对参与疫情防控与救治的医护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人身伤害或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建立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在受理后2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工作,保证工伤职工在短时间内获得医疗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