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林业局赴长顺县支持建立村为主森林防火扑火应急队伍
进入防火期以来,天气干燥,气温偏高,导致林下可燃物增多,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长顺县加大跑上力度,得到了上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支持长顺县组建3支以上村为主森林防火扑火应急分队,无偿为新成立的村为主森林防火扑火应急队伍赠送价值10万余元的风力灭火机、扑火耐火服(含鞋、帽、手套)、扑火二号工具等器材。
2016年10月11日下午,黔南州林业局副局长杨颐宗、州森林公安局局长李兴旺等一行,在长顺县林业局局长李永超的陪同下,带着对林区的深情厚意,践行两学一做,深入鼓扬镇格道村,为格道村送去森林防火扑火器材并参加帮扶组建村为主森林防火扑火应急队伍成立仪式。鼓扬镇党委、政府领导、分管领导及镇部门负责人、各村委会负责人和扑火队员参加了授牌成立仪式。
仪式上,黔南州森林公安局李兴旺局长现场对《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黔南州森林防火期禁火令》及《黔南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培训。
最后,黔南州林业局副局长杨颐宗代表州林业局和州森防工作部门对新成立的这支扑火队伍表示祝贺,同时,对该村森林防火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新成立的扑火队伍要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林业局以及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履行职能,不辱使命。一是该村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继续抓好落实力。二是新队员要加强学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知识,迅速进入角色,及时掌握森林防火扑火技能,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三是要加强对保护森林资源法律法规及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四是要加强森林防火扑火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将各项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