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保厅对黔南州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后督察
2016年5月3日至6日,省环保厅督查组何绍军处长一行7人对黔南州开展综合督查后督察。此次后督察主要是对2015年7月省环保厅对黔南州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时提出的整改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后督察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方式进行,抽查了都匀、福泉、瓮安、独山、都匀经济开发区等5县(市、区)。5月6日,督查组召开后督察意见反馈会。黔南州人民政府胡晓剑副州长、去年综合督查涉及的5个县(市)政府分管副县(市)长、州工信委、州水务局、州住建局和13县(市)环保局长参加会议。 州政府副州长胡晓剑向督察组汇报了去年以来的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组就后督察情况进行意见反馈,督查组认为:黔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省环保综合督查工作,针对提出问题逐项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结合存在问题,能够举一反三,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环境保护法》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制度;发文清理土政策,并制定长效管理制度,约束地方土政策文件下发;积极开展清水江流域、瓮安河整治工作,将流域整治争取列入到国家流域整治项目库,得到了国家资金和项目方面的支持。加强对麻尾工业园区监管,防止小七孔自然遗产地被破坏。
结合后督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督查组提出:一是加快未完成项目的落实工作。省督查组去年提出的38项整改任务,完成32项。要对照未完成的6项,强化责任落实,制定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二是要加强基层环保监管工作。现场督查发现基层环保部门普遍存在查处力度弱、监管缺位多的问题;涉危涉重行业监管不到位。三是尽快完善污水处厂特别是管网建设。四是深入推进环保风暴执法 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胡晓剑州长在会上表态:省环保厅对我州2015年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后督察,说明了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及企业要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新环保法,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时限要明、措施要硬、整改要实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整改工作,对各自承担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再细化、再分解,抓紧落实,确保问题妥善得到处置;州政府也要按这种方式对其余8个县市开展好环保综合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