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暨脱贫攻坚展图片和实物展品征集公告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展现黔南州各族干部群众尽锐出战、决战脱贫攻坚的阶段性成果和经验,我州将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暨脱贫攻坚展”。根据展览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与脱贫攻坚有关的图片、史料、老物件等资料和实物。
一、征集范围
1986年特别是2012年以来,反映黔南州脱贫攻坚重大历史事件,与群众生产生活变迁相关的图片、史料和实物。
二、征集种类
(一)图片类
1.反映黔南州脱贫攻坚各领域各方面发展成就的图片(特别是新旧对比图片)。
2.反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电、路、房、寨、讯等)、农业农村环境、农业产业巨变、各族人民群众精神风貌的新旧对比图片。
3.反映各族群众坚韧不拔、敢于向贫困“亮剑”的有正能量、有价值、有故事的老照片。
(二)实物类
1.文献档案类:包括与脱贫攻坚有关的公文、信函、题词、标语、漫画、报纸、书刊、杂志等,尤其是与重大事件、重要会议等相关的物证。
2.文学与艺术作品类:与脱贫攻坚有关的各种文学作品;具有黔南特色的民族民间艺术作品、手工艺品。
3.证章牌匾类:在脱贫攻坚进程中,各部门单位个人获得国家级、省级表彰的各类图片、奖章、奖状等。
4.特色农业产品类:特别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农业产业有关的地方特色农产品等(模型、包装盒、实物)。
5.宣传资料类:和脱贫攻坚工作有关的各类宣传物料,如百宝袋、一户一档、明白卡、网格图、任务清单等。
6.其他具有独特价值与意义的实物。
三、征集要求
(一)图片作品必须是原创并标注图说(包括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每幅作品大小在3MB以上。
(二)图片必须注明来源或出处。图片作者必须保证其提交的作品没有版权纠纷。
(三)史料必须真实准确,并标明出处。实物必须要有故事性和代表性。
四、征集方式
(一)对个人提交的图片资料,一经选用即按标准给付稿酬(单位提交的资料除外)。已付稿酬的图片,展出单位拥有使用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不另付稿酬。
(二)对于收集到的史料和实物,工作小组将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其是否入选,未入选的史料、实物予以退回;入选实物根据提供者要求,明确展出形式和后期是否归还。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9月10日。
联系方式:
王 杏 联系电话:152****6699
孙梅梅 联系电话:176****6931
邮 箱:qntpzzj@126.com
地 址:黔南州博物馆(匀东大厦对面)
黔南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