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征集2019年度州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为搞好2019年度州政府规章立法工作,用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地市级地方政府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行政管理领域的规章制定权,加强我州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快民主与科学立法步伐,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令第695号)第十条、《贵州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省政府规章程序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第八条、《黔南州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州政府第28号令)第九条的规定,广开州政府规章立法言路,现面向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更欢迎关心、支持黔南发展的州外人士提出宝贵的立法意见和建议。
为此,请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行政管理领域积极建言献策,按照预期能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符合州政府规章制定权限和立法条件的要求,分别提出立项申请和立法建议。其中,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规章立项申请应当对制定州政府规章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定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并附州政府规章草案及有关参考资料。社会各界人士和组织可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制定州政府规章的立法建议。立法建议包括立法项目的名称、主要内容和制定的目的、理由、依据等内容。
我们将充分尊重并汇总各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和组织的立项申请与立法建议,结合我州政府立法实际进行立项论证,决定是否列入《黔南州人民政府2019年度规章制定计划》。提出的立法建议或立项申请未列入《黔南州人民政府2019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我们也将及时反馈未列入规章制定计划的理由和依据。
征集规章立法建议和立项申请的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联系人:刘祥先,联系电话:0854-8230282,电子邮箱:575753751@qq.com。
特此公告
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