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规范国家公职人员亲属经商办企和承揽工程项目行为
今年以来,黔南州以罗甸县作为首批规范整治国家公职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和承揽工程项目行为试点县,通过统一主动报告、框定重点抽查、问题核实整改的途径和方式,紧盯重点人、重点事进行监督,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广度和深度。
统一主动报告摸清底数。为保障试点工作成功实施,罗甸县召集组织部、市场监管、发改、工信、工商联及相关单位,就规范国家公职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和承揽工程项目行为进行反复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出台《罗甸县国家公职人员报告亲属经商办企业和承揽工程项目情况的规定(试行)》,要求全县股级以上干部向组织主动报告亲属经商办企业和承揽工程项目情况,并对照《规定》明确的报告对象、报告范围、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纪律监督等环节来统一落实国家公职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和承揽工程项目行为主动报告工作。截止5月底,全县66个部门9个乡(镇)1个街道共1456名股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含县领导)参与填报并上报县纪委、组织部备案,共填报亲属12077人,有323名干部填报亲属经商办企业或承揽工程项目共522个,其中,经商办企业506个,承揽工程项目16个。
框定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2个督查组,对4个乡镇18个单位干部职工填报《罗甸县国家公职人员报告亲属经商办企业和承揽工程项目情况报告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座谈了解、民意调查、实地走访、在县市监局注册系统核对等方式,共召开座谈会132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56份,收集到意见建议8条。22个单位股级及以上干部应填报780人,实际填报759人,占应填报人数的97.3%。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样,共抽查214人,填报亲属446人,填报86名亲属经商办企业99个,5名亲属承揽工程项目5个;共有14个单位44名干部漏填报59名亲属经商办企业74个。
问题核实整改严肃纪律。针对抽查核实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填报要求的宣传解释工作,要求各单位认真抓好问题自查核实和整改。对未按时填报或填报不规范的干部要督促其进行立即整改,并将自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干部职工较多(100人以上)的单位,实行分级审签把关;对抽查中发现的未如实填报的单位干部,由所在单位纪委(纪检组)进行预防提醒谈话,提高其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对故意或者恶意不报告、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的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对以委托代理、挂靠、转包、隐名等其他方式规避填报的,对相关问题进行追查,并据追查是否存在违规违纪参与经商办企业和承揽工程项目情况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