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红十字会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2017年3月3日上午,黔南州红十字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进行专题集中学习。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于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这是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红十字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新形势下推动红十字会改革发展的重要法宝,对于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领域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现实和历史意义。在学习中,黔南州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陈明莉带领大家逐条进行原文学习,并对比修订前的法律条目解读新法的变化。原文学习后,干部职工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纷纷谈了学习感受和体会,并就相关修改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学习和讨论,大家对新法的颁布和实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编织制度的笼子,完善对红十字会的监管、增加法律责任,保护红十字运动、增加三献职责,助力红十字事业发展三大亮点有了更直观和清晰的认识。
陈明莉专职副会长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要尽快将思想、行动统一到新法上来,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指导好工作实践。二要与贯彻******对红十字要求的重要工作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去四化、强三性,与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以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在职责内协助政府做好相关工作。三是要求全州红十字系统尽快组织学习新法,掀起学习热潮,开展学习大讨论活动,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