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水务局六措施完善全州水利工程发包管理机制
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保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止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行为发生,维护公平竞争。近期,州水务局采取六措施,加强和完善全州水利工程监督管理机制。
一是成立州水务局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州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并明确专人按照管理权限对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备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招标公告发布、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二是规范限额以下不公开招标项目发包活动,严格执行贵州省招标限额以下水利项目发包活动指导意见规定的发包方式和采用程序。
三是推进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场阳光招标,减少人为干预招投标的环节。目前,全州限额以上水利项目已全部进入省、州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上半年,全州进场招标项目交易额达6.8亿元。
四是加强水利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与管理,按照分级管理、权责一致、分工协作、全面覆盖的原则,拟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黔南州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责的意见》,明确州、县(市、区)水务部门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职责,同时要求县级水务局成立相应机构,按照职责加强监管,加大招投标业务培训力度,建立行之有效的州县共管监督机制,预计在下半年完成。
五是积极建立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体系。目前,省水利厅正开发建设的《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已初见雏形,不久将投入运营,其内容包含了从业单位信用信息、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建项目管理、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参加工程查询、失信曝光及各类链接等。黔南州已选派各县市水务局分管领导,从事招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54名人员参加8月20至21日的全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系统的培训。待该系统投用后,将极大地提高全州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不良行为认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工作力度,维护水利建设市场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