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四个推动努力打造教育强县
近年来,黎平县始终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大教育投入,整合教育资源,深化教育改革,强化教育管理,教育事业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推动基础教育全面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注重发展素质教育,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将人力、物力、财力配置向乡镇薄弱学校倾斜,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办学差距,积极促进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发展目标。目前,黎平县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5.33%,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4.4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1.33%,“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1.19%。2018年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顺利通过省政府督导评估和国家审核认定。
二是推动职业教育专业发展。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公共服务的需要,加快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合理分流体系,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提升发展保障水平,稳步扩大中职教育招生规模,提高中职教育吸引力,稳定中职学生,减少流失。目前,黎平县职校在校生1500余人,每年开展职业技术培训400余人次以上,为社会输送各类职业技术人才500人以上。
三是推动公办教育办优办强。坚持公办教育是义务教育的主体原则,在加大对公办学校规模、硬件设施设备以及薄弱学校的投资、扶持力度基础上,重点聚焦“软件”方面的建设,以进一步建设远程教育、“网上课堂”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将优质教育资源传输到广大农村;造就一批好校长、培养一批好教师,进一步制定实施优惠政策,促进优秀教师扎根农村,献身教育。以弘扬黎平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文化为着力点,走好特色发展之路。
四是推动民办教育创新发展。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坚持公益导向、分类管理的原则,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稳步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民办学校的统筹管理、落实法律赋予民办学校的待遇、落实有关政策的要求“三落实”政策,推动民办学校依法办学、依法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目前,黎平县正努力把黎平七中、恒星高中和一批幼儿园打造成高质量、高声誉、高效益的品牌民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