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公告
2015年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笔试阅卷工作现已结束,根据《2015年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统称《遴选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现场资格审查对象为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5:1以内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2015年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审查地点:由参与本次面向基层公开遴选的州直事业单位明确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并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三、工作安排
(一)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在递补现场资格审查期内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对象由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资格审查对象放弃资格审查的,应向审查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审查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负责现场资格审查的单位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后,通过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减少遴选计划人数;无考生通过审查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
(二)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的资料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遴选职位条件的证明、证件。
1、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笔试准考证》1份。
2、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须提供州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或批准聘用的干部身份材料。
4、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证明原件。
5、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6、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有关事宜
(一)2015年黔南州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发布的各项遴选信息都将在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黔南州人民政府网、黔南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
0854-8224308
纪检监察电话:
0854-8234000
***:2015年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015年黔南州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