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我州新建省控空气自动站第一阶段验收工作
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机制建设方案》《关于开展“贵州省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黔环监通〔2019〕15号)有关要求,黔东南州到2020年底所有县城建成不少于2个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目前已新建15个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除凯里市外,各县新建1个)。为保障黔东南州新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4日精心组织人员对辖区内15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开展了第一阶段验收工作。
第一阶段验收工作主要是清点新建站点的站房、仪器设备清单,其中包括:SO2分析仪、NOx分析仪、CO分析仪、O3分析仪、PM2.5分析仪、PM10分析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城市环境摄影系统、数据传输、五参数气象系统、标准气体、能见度监测仪以及站房及辅助设备等。
通过此次验收工作,环境监测中心站及时掌握了全州新建空气自动站站房及仪器的各项详细数据。同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自动站建设中标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为下一步推进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整体验收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