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8年1月,为期3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拉开序幕。专项斗争开始后,遵义市两级法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严打态势,有力打击和震慑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进驻贵州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下沉督导。根据中央督导组反馈指出的问题,遵义市法院系统开展了扎实的整改工作,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遵义市法院
已受理一二审涉黑涉恶案件78件
2018年1月,***、***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1月起至2020年,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中央、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遵义市法院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工作要求,全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年多来,遵义市法院强化政治统领,坚持在中央、省委、市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凝聚遵义市两级法院的强大合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审结、宣判了刘锡勇、贾茂飞、钟波、冷林、党禁、明德和、简勇等一大批有影响的黑恶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截至10月15日,遵义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51件476人,审结38件376人(一审生效9件56人),一审服判息诉率23.68%,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13人,占30.13%。受理二审涉黑涉恶案件27件312人,审结25件291人,生效案件34件347人。
在量刑上,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保护伞”从严惩处。对于一般成员,确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则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突出惩治重点,实现“严惩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进而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多措并举
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年多的专项斗争中,遵义市法院不断总结工作经验,通过多项举措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首先就表现在加大“打财断血”力度上。遵义市法院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制定下发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打财断血”专项行动的方案》,依法运用查封、扣押、追缴、冻结、没收等多种手段及时处理涉案财产。
截至10月15日,在已审结的黑恶案件中,涉黑涉恶人员有12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93人被判处罚金2157.8万元,财产刑适用率达59.69%,追缴赃款3671.57万元,责令退赔314.98万元。执行到位2602.07万元,另查封冻结2.17亿余元财产,正在核查罪犯债权1.5亿元。
今年4月8日以来,遵义市法院强化线索摸排工作,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线索摸排行动,排查出一批有价值、有份量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目前,在已经排查出的线索中,2条线索转化为涉恶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并起诉,1件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服判息诉未上诉。
此外,为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着力提高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质量、效率、效果,遵义市法院共调整增加扫黑除恶专业人员21人,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相关文件精神,主动收集研判专项斗争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并及时提请党组研究解决。
遵义市法院还延伸审判效果,参与综合治理。截至10月15日,遵义市法院发出司法建议59份,运用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特别是中央督导组今年4月进驻贵州之后,遵义市法院针对办理黑恶案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发出司法建议47份,占建议总数的79.66%。
扎实整改
确保专项斗争得实效
2019年4月8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进驻贵州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下沉督导。6月14日,遵义市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反馈了整改问题清单,指出了遵义市法院开展专项斗争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
对于指出的问题,遵义市法院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摆正态度、端正思想,扎实整改中央督导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并且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推动问题整改。严格对标中央督导组代表中央提出的督导要求,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高质量高效率的办案标准,切实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下步工作中,遵义市法院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推进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专项斗争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同时,加大黑恶案件办理的统筹力度和审理力度,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坚决摧毁黑恶势力再犯的经济基础。同步推进“破网打伞”工作,深层次挖掘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尤其是全力攻坚审理一批重大黑恶犯罪案件,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