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清明期间公车私用一律严肃问责处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廉洁自律规定,防止清明节期间党员干部违规私用公车上坟扫墓等现象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清明节前,都匀市相关部门发出通知,严禁私用公车参与上坟扫墓,加强清明节期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狠刹公车私用不正之风。
该通知明确指出: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有关公车管理使用规定,不得私用公车上坟扫墓;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公示公告公务用车使用的相关信息,清明节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车一律在本单位封存停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有领导抓,有专人管,切实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传达通知精神,并在党务、政务公开栏给予公开,教育党员干部文明祭祀、安全祭祀。
同时,该市纪委监察局将联合有关单位于清明节期间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违规私用公车上坟扫墓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处理。
(赵明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