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县多举措规范社会抚养费征管
2014年,三都水族自治县全县共征收社抚费1307.79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524.3万元,比上年增收66.92%。向县法院依法移交强制执行案卷126件,县法院依法执行98件(执行率为77.78%),法院依法执行征收社抚费65万元。
该县着力采取举措规范社抚费征管;严格征收程序,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征收程序、方法和步骤进行,坚决杜绝程序混乱、私自征收,并做到执法文书齐全整洁,一人一卷,县(乡镇、社区)保存原件,乡(镇、街道)留存复印件备查;严格征收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贵州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征收标准,由县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委托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做出书面征收决定,按照统一标准尺度,确定征收数额,防止私定标准、乱定数额;严格社会抚养费缴存,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全部上缴国库,统一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财政票据,严格票据领用、核销,严禁“白条”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收取,代收代缴;严格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县计生局加大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对违反上述规定要求的,将对直接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杨素高 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