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去年135个单位720名干部为官不为受处理
昨天,记者从中共黔南州委十届六次全会上获悉,黔南州各级纪检监察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156个,处理人数355人,党政纪处分21人;大力整治“”问题,共处理单位135个,干部720人。
去年以来,黔南纪检监察部门大力整治“为官不为”问题,都匀市开展的“广场问政”,对工作不力,群众不满的自来水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免职,一年间,共处理类似的“为官不为”单位135个,干部720人。
据了解,去年黔南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010件,初核867件,立案458件,较上年增长24.1%;党政纪处分443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挽回经济损失2400余万元。先后了贵定县交通局原局长张某某受贿案,贵定县统计局原局长胡某某受贿、与他人通奸案,罗甸县卫生局副局长李某某受贿案,州质监局特种设备检验所所长李某某等人私分国有资产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同时,黔南还对保障性住房、家电下乡补贴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此外,黔南州去年还选择乡科级干部案件作为重点查处对象,共立案查办县处级干部10件11人,16人(含上年遗留)。重点查办乡科级领导干部案件和贪污贿赂案件,查办乡科级干部案件139件,处分121人;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严重违纪案件151件,处分140人,涉案资金7533.07万元。
(记者 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