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拆除一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养殖场
9月9日,从市生态环境息烽分局获悉,息烽县小寨坝镇依法拆除一起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养殖场。该养殖场位于小寨坝镇田兴村上沟水库上游,由当地村民白远华2008年修建,主要用于养羊和鸡。
根据《息烽县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前期排查,白远华修建的养殖场位于上沟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影响了上沟水库饮用水安全。依据《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围栏养殖等破坏水环境的行为规定,要求白远华对养殖场进行拆除。前期,小寨坝镇农业中心和村支两委多次***与白远华协商,但效果不理想,该养殖场一直未拆除,畜禽养殖污染隐患仍然存在。
小寨坝镇镇长左兆前了解情况后,带领分管领导***做工作,向当事人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讲明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畜禽养殖的危害性,经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得到了白远华的理解,同意自行拆除养殖场。
日前,小寨坝镇副镇长黄韵帆带队到白远华养殖场复查,白远华养殖场已拆除完毕,共拆除约300平方米砖木结构羊圈和用铁丝网围成约5亩的林下养鸡场,彻底消除了上沟水库库区水环境安全隐患,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