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纪实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纠纷是黔南州人民调解工作最突出的特点。而通过说服疏导、交流沟通使纠纷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让互谅,消除隔阂化解纷争,又不拘形式,不固定场所,随时随地调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则是黔南人民调解做法最直接、最生动的体现。
调解网络越织越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基层司法所常常遇到一些老百姓找司法所同志帮忙“打官司”,每每遇到这种情况,基层司法所同志总是先认真了解事情的原委后,再针对情况酌情解决,凡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调处的,都积极引导当事人用人民调解来解决问题。
一日长顺鼓杨镇田哨村滕某气冲冲地来到司法所,请求帮打官司。经了解得知:滕某受紫云县板当镇范某之邀,为其病故的母亲办理丧事,同年9月,范某的儿子因车祸不治身亡,范某迷信认为是滕某为其母办丧事时择日不当而导致他的家庭不幸,就要求滕某承担料理其子后事的部分费用,滕某给范某4000元钱后,觉得后悔,就到司法所请求帮“打官司”。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梁大超认为“打官司”费钱费时,又伤和气,完全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于是就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调不收费”、纠纷解决及时、不麻烦的好处。滕某当即同意调解员的建议。在征得滕某的同意后,调解员找来范某做思想工作,经过近4小时的耐心调解,范某终于明白了自己儿子的死因与腾某并无直接关系,并后悔自己之前的行为,当天就将4000元钱退还给了滕某。
在黔南,像梁大超这样的基层调解员还很多,他们把影响群众团结、家庭和睦的婆婆妈妈事、鸡毛蒜皮事都当作“大事情”来处理,成功调处了大量家庭纠纷、婚姻纠纷、邻里纠纷。正因为如此,人民调解在群众心中也有了分量,群众有事就会先想到调委会、想到调解员。
通过政府购买,利用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黔南大力吸纳律师、公证员和退休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干部、教师、基层组织干部、医学专业人员以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大学毕业生担任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专业能力,壮大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同时积极发展“和事佬”、“寨老”等“草根”调解员、社会自愿者、社会工作者队伍,取得了相得益彰的调解效果。
为方便群众,黔南州在各个村居都建立了调委会,在各个自然村、小区都设立了调解小组,调解小组下又聘请了信息员。密布的调解网络,使群众有了矛盾纠纷可以就近找到调解组织,调解员也可以第一时间发现矛盾纠纷并及时进行调解。
黔南州构建了以村居(社区)等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为中坚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将一张维护社会稳定的平安网越织越密,将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
目前,人民调解组织已遍布我们黔南各个角落。全州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建立了调委会2213个,实现了全覆盖。在规模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矿区、库区、流动人口聚居区、行政接边地区等建立调委会154个。同时,调解组织向专业性、行业化领域拓展,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行业,建立专业性行业化人民调解委员会65个。全州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人民调解员12254名。2013年至今,全州就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12523件,占调解总数的35%。
除传统的调解方式外,黔南州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探索,积极利用新方法、新手段预防化解纠纷,运用心理疏导、心理干预手段实施人性化调解,就是其中之一。
福泉市高坪镇调委会调解员姜世海,在调处相邻关系、家庭关系纠纷时,调解协议书上都要以“调解员认为”作为每一段内容的开头。在他成功调处的一起兄弟俩过道纠纷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上,他这样写道:“调解员认为:什么叫兄弟,兄弟就是同娘共老子的人,人们说的打破老壳都镶得起的人。两个大家庭,都有几个儿女,不希望目前发生的不愉快的事情,将来在他们身上重演。”在相邻权类纠纷调解协议书上,他写得最多的一句话是 “好心情对健康的积极作用是任何药物都无法代替的。”
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全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强化源头治理,坚持对矛盾纠纷进行定期排查,及时调处。三年来,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3905件,调解成功61618件,防止群体性上访682起,制止群体性械斗253起,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30起39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34起4566人。
三年以来,黔南州行业性、专业化调解组织和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蓬勃发展,硕果累累。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调委会,派驻矿区、库区、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室、人民调解员等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通过行业性、专业化调解组织和派驻调解室的建立,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处理的有效衔接,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种调解资源和手段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联动机制。在与司法调解衔接中,通过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审理情况反馈、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建立,强化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良性互动。
目前,全州已建立各类行业性、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65 个,涉及近10个行业领域,其中全州建立医疗纠纷调委会11个、交通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调委会13个。2012年11月至今全州共成功调解医疗纠纷94起,调解成功率达99%,实际补赔金额大幅下降。自2011年10月启动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共受理案件7599件、调解纠纷7599件、调处成功7578件、涉及当事人15989人、成功率达99%。
全州各级医调委成立以来,实现了“三个没有发生”,即没有发生在医院停尸闹丧、打横幅拉布标、堵塞医疗就医通道恶性事件,没有发生侵害医务人员人身和侵害医疗器械设施、扰乱公共秩序事件;没有发生因医疗纠纷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詹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