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督查力度
从7月24日起,由州四家班子联系和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率领4个督察组,分赴各县市,对上半年消防工作目标考核情况进行检查,对17家省州县三级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场所进行督查。
按照省公安厅和省消防总队的安排部署,州公安局下发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州消防支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组织技术指导服务小组,对全州2010年以来已挂牌督办但逾期未销案的31家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了复查,对尚未整改完毕的申请政府再次挂牌督办,2014年1至6月,省州县三级政府共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场所17家,目前已有4家整改完毕。
上半年,州消防支队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工业园区、“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纳入视线,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经营、使用,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封、取缔,逾期未整改的,一律给予“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拘留等处罚,因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依法报请政府决定。自6月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以来,全州消防部队共监督检查社会单位1127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336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30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57份,责令三停10家,罚款78.68万元。
为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查力度,州消防支队发挥公众知情权,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程序,对被依法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均要求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信息提示牌,直至隐患整改完毕销案摘牌。支队还与媒体建立了长效曝光机制,报道各种专项行动,普及火灾隐患知识,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曝光态势,有力的推动了一批“老大难”火灾隐患的整改。
(胡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