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化解医疗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近年来,我州把治理医疗纠纷作为平安黔南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积极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形成了合理合法解决诉求,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的良好氛围。
截止今年6月,全州共受理医疗纠纷107件,调解成功102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经调解成功的102件纠纷实际补赔金额为753.58万元,全部实现了无障碍赔补。
政府强力推进,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
2012年以来,州人民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方案,解决部门协调问题,在全州形成了政府主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卫生、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2012年10月,州政府以州长令21号公布了《黔南州医疗纠纷预防与调解处置办法》,2012年11月印发了《黔南州加强行业性专业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今年6月3日,州政府召开全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对各县(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涉及的经费、办公场地等提出具体要求,实现了各县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依法规范调解,构建合法高效化解机制
在处置医疗纠纷上,我州创新工作机制,实现了“六个转变”。即:由政府应急、维稳部门临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调解转到专业调解,由院内调解转到院外调解,由卫生部门主持调解转到人民调解,由单一手段调解转到多种手段综合调解,由以花钱息事宁人转到依法依规兑现补(赔),由重视应急处置转到源头预防化解。
目前,州及12个县(市)医调委共选聘151名人民调解员, 80%以上是州内知名法学、医学专家,还组建了有30名医学、法学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队伍参与医疗纠纷处理。在具体医疗纠纷处理中,设定了四条“高压线”,要求医疗机构、医调委等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即:赔偿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赔偿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通过医调委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赔偿金额或索赔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重大疑难医疗纠纷必须进行专家咨询。
医调委的设立及运作,取得了医疗纠纷在医院外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和谐互信的良好效果,人民调解成本低、效率高、对抗少、防激化的优势日益凸显,受到医患双方广泛好评,已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渠道。
注重源头治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保证一旦有医疗纠纷发生,医调委就能第一时间介入,发生群体性医疗纠纷相关部门就能有效联动,即公安机关处置过激行为,医调委引导患方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坚持定期分析通报纠纷案例,医疗机构通过召开例会对医疗纠纷案例进行剖析,把存在医疗缺陷的案例作为教育警示的活教材通报医疗机构引以为戒。严格质量管理,将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综合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技术准入制度,实施优质护理和手术分级管理,从源头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建立严格的惩戒机制,凡因医疗事故或医疗缺陷发生医疗纠纷产生的赔偿,采取层层负责,医院、科室、个人按比例分摊方式赔付患方。
上述做法,起到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的作用。同时,医调委对医疗质量的独立研判和公正调解,医疗质量监督由原有的卫生主管部门监督,变成了由医调委和卫生主管部门共同监督,促使医疗机构更加注重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胡建武 詹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