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民政局三举措调整城乡属性助推脱贫攻坚
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实现户随人走的有序管理,提升全州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黔西南州民政局三举措调整城乡属性,助推全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新区)乡改镇、镇改办和新设立街道办后,发展现状与城乡属性存在差异,根据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发展实际,各地民政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切实履行责任,及时向县(市)政府、管委会领导汇报,并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尽快按规范调整城乡属性;二是强化后续保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黔西南州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黔府函[2019]66号、67号)文件,兴义市乡改镇2个,镇改街道办2个,全州新设立的15个街道是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为主,搬迁贫困新市民群众将户口迁移到安置区或办理新市民居住证以后,由于部分社区属于统计部门认定的农村区域,只能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不能享受城市低保。为确保搬迁新市民群众“稳得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搬迁困难群众办理“农转城”,实现户随人走的有序管理;三是做好村改居工作。为确保城镇发展与统计城乡属性一致,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和易地扶贫安置点群众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由各县(市、新区)民政局指导乡镇(街道办)做好村改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