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三建立三强化推动贫困劳动力组织化转移就业
一是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强化能人带动。进一步挖掘农村劳动力资源潜力,做强劳务经济,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建立“1+1+2+22+263”服务体系,促进有组织输出就业,即新成立1个国有独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或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整合力量成立1家国有独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另外引进1家对口帮扶城市的优秀人力资源公司。充分发挥杭州桐庐县和广东江门市2个驻外劳务联络工作站的作用,创造条件,努力将2个驻外劳务联络站的工作覆盖范围扩大到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同时,探索在该县务工人员集中的城市和务工条件好、待遇优厚、维权有保障的城市建立劳务输出联络站。在各乡镇建立22个县级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分公司或办事处,在全县263个行政村(社区)发展1个以上劳务经纪人。劳务经纪人重点从各村在外务工人员,择优培养工作表现良好、有一定组织能力、具有典型宣传作用的人员担任,通过典型代表言传身教,引导、发动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二是建立完善组织模式,强化阵地建设。积极探索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的新路子,以“培训基地+用工企业”“劳务公司+用工企业”“劳务基地+输出基地”为主要形式,努力提高劳务开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工外出务工的“自发性”向“有序性”转变。在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建立劳务输出基地5个,全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19年,通过有组织输出途径促进全县完成有组织劳务输出实现转移就业1300人。
三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建立政府主导、村级发动、中介输出、企业接收、劳动力就业“五位一体”机制,解决部分贫困劳动力“不想去、不敢去、不会去、去不好”的问题。聚焦每一个贫困劳动力,着力于提高组织化程度,逐户逐人调查农村劳动力现状和培训就业意愿,精准施策,建立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完善务工人员***管理全覆盖长效机制,强化稳岗补贴等政策支持,有序组织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式”输出就业,有计划、有组织、有保障地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让有条件的贫困户每户至少1人稳定务工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