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
此次案件评查范围为2018年全州各县(市、新区)受理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从各县(市)司法局、州法律援助中心、州公证处、州为民维权站共抽取民事案件70件,刑事案件35件,公证案件27件,非诉案件2件,共134件案件进行评查。评查中,评查人员严格按照《贵州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法律援助案件在受理、审查、指派环节是否符合规定和规范性要求;证据收集是否齐全,辩护或代理意见是否充分、是否开展随案回访、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卷宗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归档是否及时规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档次。
评卷过程中,评查人员对援助态度认真,援助记录全面,援助取得成效,援助成绩优秀的案件案卷给予充分肯定。对评查中发现的个别案件阅卷笔录、代理词、结案报告等材料过于简单的问题,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意见。评查结束后,州司法局将综合评查人员意见,将评查结果进行全州通报并督促整改,以切实提高全州办案质量水平,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