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出台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
为鼓励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打击制售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的违法犯罪分子,有效净化出版物市场和网络文化空间,黔南州出台《黔南州“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员以书面、采访、电话、电子邮件、互联网或者其他形式,举报涉及“扫黄打非”的有关非法活动,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按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该办法将于2019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了举报奖励范围与标准,举报奖励范围涉及举报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传播、寄递、储运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侵权盗版、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以及制作、传播假新闻等16种情形,涵盖网上网下危害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闻出版行业秩序的各类涉“黄”涉“非”问题。举报奖励标准有11种,按涉案内容、涉案经营额及形成行政处罚案件、刑事处罚案件情况给予1000元至60万元不等的奖励。
群众可向黔南州“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问题线索,黔南州“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认真受理,严格登记制度,及时开展核查,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同时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黔南州“扫黄打非”办举报电话:0854-8246789。
奖励办法详情可登录http://www.qiannan.gov.cn/xwdt/qnyw/201907/t20190729_5344756.html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