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
遵义市进一步依法依规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和监督,政府系统重大改革、重要规划、重大民生、政府重大投资和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时,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依法完善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行为,控制决策风险。
遵义市政府要求,凡是市级负责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必须深入研究,严格决策程序。既要严格资金管控,防止项目超出项目概算,也要及时足额办理资金拨付,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工,防止工程“烂尾”,造成投资损失浪费。相关职能部门要创新思路,加大力度,依法依规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和监督。同时,各委(办、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要深入了解实情,广泛听取意见,以已知条件为基础,以现实问题为导向,以预定目标为方向,既要有可行性论证,也要有不可行性论证。一经论证清楚,要按照程序向遵义市委、市政府报告。凡是提请遵义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研究决策的事项,各主管部门必须研究论证清楚,涉及多个部门配合参与要意见统一,通过合法性审查后按相关程序要求送审,并形成明确统一的意见后,再上相关会议研究、决策,真正以实际行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努力为建设法治遵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