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贯会在匀举行
本报讯 3月27日,《煤矿矿长保护旷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贯会在都匀举行,旨在提高各煤矿企业法人、矿长的煤矿安全生产意识,减少矿难事故的发生。
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尚宽,州委副书记、州长向红琼,副州长张全毅出席会议。
李尚宽紧紧围绕《七条规定》,按照煤矿矿长如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通风及瓦斯治理等专题和《七条规定》的背景、目的、意义以及基本内容,向与会人员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切实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向红琼在会上指出,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下,要提升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识,特别要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识,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要更加规范,以更高的标准来进行煤矿生产;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实施的第58号总局令关于《七条规定》和安全生产的“七大攻坚举措”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干部学习的工作,增强相关部门干部和煤矿生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树立生命至上和旷工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的信念。
会上放映了《煤矿矿长保护旷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事故安全警示教育片,与会人员进行了有关七条规定的考试与签订坚决执行七条规定《承诺书》。
贵阳市、黔南州、黔东南州各煤矿企业法人、矿长及贵阳市、黔东南州安全监管局的相关负责人、黔南州所属产煤县的安全监管局负责人参加了宣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