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全面做好强降雨灾害安全防范工作
针对近期以来恶劣的强降雨引发的山洪、塌方、泥石流等灾害,黄平县人民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面做好强降雨灾害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加强雨情预警预报。各乡镇、各部门要落实辖区内水库水电站、沿江(河)道路、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切实做好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积极引导群众防汛抗灾。县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要第一时间将气象预警信息反馈到县政府办、县应急局。县政府办、县应急局负责统筹应急响应启动工作。
二是强化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防汛抗灾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水库电站、山塘、城镇易涝区、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尾矿库、矿山矿井、在建工程、工棚、人员密集场所、学校、乡镇卫生院、低洼路段、景区景点、危房等高风险区域安全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要重点加强对城镇易涝地区、道路低洼积水路段的安全警示标示设置,及时疏导受阻交通,确保群众通行安全。
三是强化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各乡镇要组织好乡镇干部、民兵队伍做好应急备勤,出现险情要第一时间靠前处置。各部门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调度,确保各项生活物资满足受灾群众需求和市场正常供给。
四是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到岗到位,切实履职尽责。要严格执行险情灾情统计报告制度,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重大突发性险情灾情,要严格按照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首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和漏报等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