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将特殊药品纳入药店统筹支付
6月3日,贵阳在全省率先将特殊药品纳入指定药店统筹支付,以拓宽特殊药品供药渠道,保障重特大疾病患者特殊用药待遇。
参保人员在指定医院由责任医师开具处方后,凭社保卡、责任医师纸质处方和病历到指定特药药店购药,即可持社保卡直接结算。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由医保基金按医保政策规定支付。
目前已有8家药店纳入贵阳第一批特药指定药店。在指定药店的准入选择上,贵阳对自主申报药店的规模、资质、经销权以及冷链储存配送能力等进行了考核,确保指定药店对特药的供给储备符合标准要求。指定药店专门配备有特药药师对购药者身份和处方信息进行核对登记,确认后在药盒和纸质处方上加盖公章并发药,由执业药师和店长签字存档,并建立参保人员特药用药治疗档案,记录参保人员购药情况,做到一人一档规范管理。
特药药店严格执行“七定”政策,即定医院、定医师、定患者、定药品、定用量、定药店、定药师,在降低个人负担和保障重特大疾病参保人员特殊用药待遇的同时,也有效缓解特药定点医院的就诊压力,提供更加方便的购药方式。
特殊药品是指治疗重大(罕见)疾病临床必须、疗效确切的高质、高价用药,且由国家、省、市相关部门通过谈判机制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目前,特殊药品共59种,其中贵阳纳入特药医药机构统筹支付的有57种,省、市医保参保人员均可在指定药店享受特药医保服务,新农合也将于近期实行这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