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会议召开
8月9日,花溪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会议召开。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秦建军,副主任吴治岑、张贵昇、李智、赵福兰、危大勇出席会议。
会议由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周会智主持,花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奂祎、花溪区人民法院院长宋凡、花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飒,花溪区监察委员会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学习了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贵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精神及换届纪律要求;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和关于设立党武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花溪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8月9日,花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7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9日花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47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震宇为花溪区农业农村局(花溪区乡村振兴局、花溪区生态移民局)局长;
肖 莎为花溪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钟文涛为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练余天的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沈 洋的花溪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党武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21年8月9日花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47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阳市花溪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黔府函〔2021〕27号)《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花溪区撤销党武镇设立党武街道的批复》(筑府函〔2021〕27号)精神,结合花溪区街道办事处党政机构设置相关要求,花溪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7次会议审议了设立党武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事宜。
会议决定:设立花溪区党武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党武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辖区内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