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做好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
根据中央、省市对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开展大清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观山湖区积极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做好政策性粮食大清查工作。
一是建立协调机制,成立了由观山湖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区大清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发展改革局,加强了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各责任部门职责及任务分工。
二是制定印发了《观山湖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清查时间、范围和内容、实施步骤、数量和质量清查方法、责任落实和工作要求,确保大清查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积极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乌当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沟通,完善委托清查手续,提前拨付给承储企业乌当区国粮购销有限公司3万元工作经费,用于购置大清查工作的检查器材及化验设备,做好大清查工作硬件设施保障,全面统筹落实区级大清查工作人、财、物到位。
四是积极落实大清查工作纪律和督导检查工作措施,联合乌当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督促指导小组,加强对观山湖区库存粮食大清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工作,确保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目前,全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已基本完成企业自查阶段工作任务,转入市级普查和国家、省级抽查阶段。下一步区大清查协调办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克服一切现实困难,继续做好政策性粮食大清查的迎检工作。一是对普查和抽查反馈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承储企业狠抓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实行销号整改。二是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大清查工作普查、抽查、汇总整改阶段的进度和质量,共同筑牢粮食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