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心驾驶要不得贵阳一拖车司机受罚
2021年7月11日,一辆道路救援车辆驾驶人在***途中接打手持电话,被贵阳交警拦截并处罚,其驾驶人所在公司被约谈。
当日13点左右,贵阳交警在巡查工作中发现,贵阳市甲秀南路(花溪往观山湖方向)苗圃二号隧道路段,一辆道路救援车辆停在路中,驾驶人正在接打手持电话。13点20分左右,交警在杨家山隧道出口处拦截该车辆,并将驾驶人及车辆带回云岩区分局作进一步处理。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刘某在行经事发地段时,因道路缓行,便侥幸拿起手机拨打视频电话,整个聊天过程持续5至6分钟。刘某驾驶的车辆属于贵州速某达公司,分局对该企业法人何某进行约谈,发现公司存在驾驶人管理不善、动态监管未落实等问题,会上要求立即整改并明确下周三为整改截止日期。
刘某因实施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5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公司法人何某表示,将在全公司通报驾驶人刘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以此为戒开展整改工作,对驾驶人刘某的内部处罚将会一并反馈至云岩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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