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三举措巩固饮水安全成果
一是落实责任有主体。按照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明确属地政府为保障农村供水责任主体,统筹管理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主管部门负监管责任,落实运行管护制度、管理机构及管护人员。目前,该县水务局已落实运行管理机构,核定编制9人并全部到岗。明确县水投公司为日常运行管理单位,目前,已对16处农村供水工程开展日常管护,覆盖农村人口18.17万人。
二是护好水源有保障。明确鱼简河、下红马、枧槽沟、小桥河、上沟等5座水库,沙井、龙滩2处机井以及18处泉水作为农村供水工程主要水源,落实水量储备供水保障。严按水资源“三条红线”要求,完成1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87处,安装“责任、保护、制度”等标志牌***6块。按照集中式水厂每月抽检1次、其它饮水工程每年抽检10%要求,全面落实水质达标检测。
三是完善用水机制固成果。对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区域的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执行统一城镇供水价格;由村委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管护的集中式供水价格,由村组织召开群众会定价。针对高海拔区域供水成本过高问题,由县级财政落实农村供水人口10元/人/年的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以乡村惠民水价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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